中國電石網訊:
日前,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時積極有序推進復工復產的指導意見》,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貫徹“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在防控常態化條件下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積極有序推進復工復產。
《意見》要求,要壓實地方和單位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全國不同風險地區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要求,盡量減少人員聚集和集體活動。要分區分級恢復生產秩序。低風險地區要從應急性超常規防控向常態化防控轉變,及時取消與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不相適應的防控措施,不得采取審批、備案等方式延緩企業復工。
《意見》同時要求,要推動全產業鏈復工復產。及時幫助解決企業用工、資金、原材料供應和重大項目開復工等問題,支持供應鏈核心企業帶動上下游特別是配套中小企業復工復產。要加強交通秩序保障。做好離鄂離漢通道管控措施解除后交通秩序保障。嚴格入境人員車輛管理,統籌做好外防輸入和暢通國際物流通道工作。
《意見》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決糾正防控措施“一刀切”、防控要求“層層加碼”,杜絕復工復產下指標、虛報數據等行為。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強化主動作為、責任擔當,切實幫助基層解決困難、減輕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