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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臺的《方案》要求,要實行企業分類分級管控,鋼鐵、焦化等重點行業應嚴格評級程序,細化分級辦法,確定A、B、C級企業,并實施動態管理。原則上,A級企業生產工藝、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強度等應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間可不采取減排措施;B級企業應達到省內標桿水平,適當減少減排措施。
去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大氣污染出現反彈,這也讓今年秋冬季當地的大氣污染防治變得更受關注。
近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與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等六省(市)人民政府聯合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公布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具體舉措。
《方案》明確,秋冬季期間(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上述地區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6%。
記者注意到,對15個明確績效分級指標的行業,應嚴格評級程序,細化分級辦法,確定A、B、C級企業,A級企業在重污染期間可不采取減排措施,B級企業適當減少減排措施。
《方案》特別強調,對每季度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或空氣質量指數(AQI)持續“爆表”的城市,將公開約談政府主要負責人。
要求7城市PM2.5濃度同比下降6%以上
近年來,我國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細顆粒物(PM2.5)濃度大幅下降,但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成果還不穩固,尤其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期間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PM2.5平均濃度是其他季節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數占全年90%以上。
2018~2019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邊地區PM2.5平均濃度同比上升6.5%,重污染天數同比增加36.8%。這讓人們更加關注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
為此《方案》提出:要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全面完成2019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秋冬季期間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6%。
從“2+26”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看,PM2.5濃度同比下降比例為:邯鄲6.0%、邢臺6.0%、菏澤6.0%、鄭州6.0%、開封6.0%、安陽6.5%、濮陽6.0%,這7個城市要求下降的比例最高達到或超過6%,其他地區為0(北京)至5.5%之間。
記者注意到,這7個城市也都是重點區域內去年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目標完成情況中,PM2.5濃度反彈較多的地區。
A級企業重污染天氣可不減排
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大氣污染攻堅行動方案中,對企業的限停產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
《方案》對此要求,要實行企業分類分級管控,環??冃礁叩钠髽I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可不采取減排措施。
根據要求,對重點行業中鋼鐵、焦化、氧化鋁、電解鋁、銅冶煉、陶瓷、玻璃、石灰窯、鑄造、煉油和石油化工、制藥、農藥、涂料、油墨等15個明確績效分級指標的行業,應嚴格評級程序,細化分級辦法,確定A、B、C級企業,實施動態管理。
《方案》明確,原則上,A級企業生產工藝、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強度等應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間可不采取減排措施;B級企業應達到省內標桿水平,適當減少減排措施。對2018年產能利用率超過120%的鋼鐵企業可適當提高限產比例。
對其他16個未實施績效分級的重點行業,各?。ㄊ校Y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統一的應急減排措施,或自行制定績效分級標準,實施差異化管控。對非重點行業,各地應根據行業排放水平、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程度等,自行制定應急減排措施。
同時,對行政區域內較集中、成規模的特色產業,應統籌采取應急減排措施。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任務的企業,不納入績效分級范疇,應采取停產措施或最嚴級別限產措施,以生產線計。
在今年9月生態環境部召開的月度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宣傳教育司司長劉友賓強調,堅決反對“一刀切”,《方案》中一律沒有涉及強制性錯峰生產、大范圍停工停產等要求,堅決反對“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嚴格依法依規。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績效分級管理的模式是一個創新做法,通過區別化對待的方式,能夠鼓勵更多的企業向綠色轉型,同時淘汰一些環境不友好的企業。
馬軍建議,對于評級程序和分級辦法,應該進行嚴格監管,要避免出現需要限停產的企業卻納入可不采取減排措施的企業名單中。
篡改偽造監測數據將依法依紀追責
《方案》要求,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放在重要位置,作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關鍵舉措。
各城市要將本地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細化分解到各區縣、各部門,明確時間表和責任人,主要任務納入地方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重要內容;建立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定期調度機制,有效總結經驗,及時發現問題,部署下一步工作。
《方案》強調,各地要圍繞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重點任務,提高執法強度和執法質量,切實傳導壓力,推動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引導企業由“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轉變。
《方案》同時指出,秋冬季期間,生態環境部每月通報各地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對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時序進度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城市下發預警通知函;對未能完成終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未按期完成的城市,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實行區域環評限批。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記者注意到,通過約談、問責的方式對地方政府的震懾效果較為明顯。此前被生態環境部約談過的地區,在生態環境保護上的重視程度明顯加強,環境治理的進度也在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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