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各有關協會、企業:
《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22號)自2013年3月1日施行以來,各地環保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實際情況逐步開展了登記工作。根據國務院簡政放權的整體要求,結合各地登記工作過程中的經驗,我部組織修訂了《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及相關配套文件的修訂稿(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單位征求意見,請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我部(電子文檔發聯系人郵箱)。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 趙娜娜 杜科雄
電話:(010)66556259 66556257
傳真:(010)66556287
電子郵箱:chem@mep.gov.cn
2.《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辦法》配套文件(修訂征求意見稿)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