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東川“牛奶河”事件八名責任人被批準逮捕
中國電石網訊:
21日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已批準逮捕昆明東川“牛奶河”事件8名責任人。
不久前,東川“牛奶河”污染事件被曝光:昆明市東川區小江河流因有周邊企業將洗礦廢水直排河道,造成河水發白像“牛奶河”,并污染周邊農田。
據了解,涉及本次案件被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包括東川區通宇選礦廠法定代表人羅某、昆明兆鑫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昆明東海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馬某以及上述三企業的廠長等8名主要責任人。
經指定管轄這一案件的昆明市尋甸縣人民檢察院認為,在2010年至2013年3月期間,這3家企業將洗礦污水通過直排或者埋設地下暗管的方式排放,致使有毒、有害物質流入小江,造成河水嚴重污染,企業負責人羅某、劉某、馬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云南省人民檢察院發布的官方微博顯示,這3家企業向小江排放的最主要污染物是黃原酸鹽,此物質的選礦廢水含有有毒物質和大量固體懸浮物,直接排放或流失會造成水體和土壤污染,危害水生物,淤塞河流、湖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