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試點環境污染責任險
中國電石網訊:
山東省環保廳、保監局日前聯合下發《關于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省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加快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提高環境污染風險管理水平。
據了解,山東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以強化環境風險管理、減少污染事故糾紛、穩定社會經濟秩序為目標,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突出重點、先易后難、互惠互利、雙贏發展的基本原則,建立完善風險評估、責任認定、損失評估、承保理賠等各項機制。
該省鼓勵以下高環境風險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石油天然氣開采、石化、化工等行業企業;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使用Ⅰ、Ⅱ、Ⅲ類放射源的企業;產生、排放二口惡英污染物的企業。
山東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暫定為兩年。對按規定投保的投保企業,省環保部門可采取鼓勵和引導措施,將投保企業投保信息及時通報銀行業金融機構,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綜合考慮投保企業的信貸風險評估、成本補償和政府扶持政策等因素,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優先給予信貸支持。
對應當投保而未及時投保的企業,該省將把是否投保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清潔生產審核以及上市融資環保核查等制度的執行緊密結合;將企業未按規定投保的信息及時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為其客戶評級、信貸準入退出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