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
中國電石網訊:近日,河北省印發《河北省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專項資金無償資助的額度,每個項目一般控制在100萬元以內。
根據辦法,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采用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注入方式。項目單位可選擇其中一種支持方式,不得同時以多種方式申請專項資金。專項資金無償資助的額度,每個項目一般控制在100萬元以內。專項資金貸款貼息的額度,根據項目貸款額度及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確定。每個項目的貼息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貼息額度最多不超過100萬元。凡當年享受過國家或省財政其他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國家要求配套的項目除外),專項資金不再予以支持。
辦法規定,凡符合專項資金申報條件的企業和單位,可向所在設區市、省財政直管縣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和財政局同時提出申請。省直有關單位申報專項資金,可直接向省中小企業局和財政廳申報。各項目單位要定期向所在地財政部門和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報告項目進展情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和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情況。
辦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來源:中小企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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