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經信委制定嚴規企業能耗超標將執行懲罰性
為確保“十一五”節能目標的完成,省經信委將從6月1日起,對全省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2009年和 2010年上半年主要產品能耗情況開展專項監察審計,對超出能源(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將實行懲罰性電價。
此次專項監察審計采用省市聯動的方式,歷時1個月,省節能監察機構負責省“雙百企業”主要產品能源消耗情況專項監察審計,各市節能監察機構負責本轄區其余重點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單位。專項監察審計完成后,省經信委將會同物價、電力部門根據有關要求,對超能耗 (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實行懲罰性電價,對超過能耗限額標準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類電價加價標準執行。
來源:山西經信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