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排查整治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履行行政許可情況;生產儲存裝置、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的安全可靠性;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情況;安全作業管理情況;事故應急管理情況等。要求企業要對生產儲存裝置、安全設施、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對于因腐蝕、老化、材質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在耐腐蝕、耐高溫、耐高壓及密封性等方面產生的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設立污水儲存池,具備污水處理能力,落實事故狀態下防止污染的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措施,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防止化學品泄漏造成環境污染等。
同時,重點監管的15種危險化工工藝應當實現自動化控制,未實現自動控制的,視為安全設施配置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或存在事故隱患,企業應當在2010年底前完成自動控制改造。年底前未完成改造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一律不予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來源: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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