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內蒙古將設立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用于儲備以及平抑物價。自此,凡在內蒙古行政區內的原煤生產企業,均要按原煤產量繳納煤炭價格調節基金。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了《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草案)》。根據這個管理辦法,凡在內蒙古行政區內的原煤生產企業,均要按原煤產量繳納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基金將主要用于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和平抑市場物價、對困難煤礦和煤礦老企業進行補助、對礦區環境和生態恢復治理、對煤炭資源枯竭礦區轉產補助、對農村牧區貧困戶冬季取暖用煤補貼等。
文章來源:廣東塑料交易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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